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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小孩一起丟!魔法阿嬤棄養案

帶著小孩一起丟!魔法阿嬤棄養案
 
案件起源
案件發生在2014.08.04(一)的中下午時段,一位戴著帽子的婦人來到愛兔協會門口,在現場看了看後就將一隻寵物兔連籠帶飼料整批直接遺棄在協會門口隨後離去,當時協會是非值班日、並無人在現場。透過監視器的畫面中,我們非常清楚的看到這是一起「家長帶著小孩過來丟」的典型案例,就跟前陣子偷安全帽事件一樣,家長帶頭直接做最壞的教育示範。在此之前這位婦人並無與協會有任何聯繫亦無任何求助記錄。

當日監視器畫面
 
由於協會當日並無人在現場,之後的整個下午,這隻被遺棄的小兔就這樣一直被放在門口無人看管,隨後附近路過的拾荒老人就順手將看到的可變賣物例如紙板、籠舍等資源回收物資撿走,然後將飼料與其他不可變賣的雜物隨意扔置。
 
本段附監視器畫面
隔日,協會的值班志工接獲一通民眾來電表示要替朋友詢問是否昨日有發現一隻被棄養在協會門口的兔子,當下志工回覆並無任何發現,並告知該民眾由於附近拾荒者眾多,若隨意將兔子放門口很可能會被拾荒者檢走或被野狗叼走。

這樣算是棄養嗎?
案件發展到目前為此該婦人的行為是否構成動物保護法中的棄養罪?我們先來看看動物保護法的內容怎麼定義:動物保護法第五條,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相關罰則一萬五至七萬五千元罰緩)。法條的意思就是當民眾不養動物時,除了將該動物交付各縣市收容所外,任意遺棄的行為就是棄養,且棄養人需負起相對罰則。任何有常識或具基本判斷的人都知道這種行為就是棄養。更何況小兔子因此而被放走了,可能因此遭野狗攻擊或遭車輾斃,若動物因此成傷成殘,更可處以相對提高的罰則。


兔兔找到了
數日後有附近民眾帶著一隻未成年的幼兔來到,向志工表示在協會附近的巷弄內拾獲這隻小兔,當時以為是協會有遺失或逃脫的小兔子,所以找個機會就送過來,但這隻黑白相間的小兔並非協會所收容的兔子,因此志工經過資料比對並檢查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這隻兔子根本就是上述婦人所棄養的小兔,並且嚴重懷疑那通詢問電話就是棄養者本人。隨後志工趕緊將兔兔收容安置之後,隨即把將相關事証通報給主管機關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請地區動保員立即進行稽查,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並喝止棄養歪風。這隻遭遺棄但幸運撿回小命的兔兔,因事逢農曆七月中元普渡時期,志工以一部有關中元節的電影取為「魔法阿嬤」。

 
  
 
全案最後
本案件最後經協會與動保處之間若干程序確認後,由承辦人員告知協會本案將依照違反動物保護法,對棄養人之行為處以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的裁罰並將寵物沒入轉由協會照顧。魔法阿嬤案件也終於告一段落中止保密狀態,轉由協會褓姆照顧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