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遊戲交換動物問題多,管理不易
動保團體聯名呼籲應修法積極禁止
動保團體聯名呼籲應修法積極禁止
台灣夜市攤商以遊戲交換動物營利的方式屢見不鮮,攤商現場除了環境不佳、遊戲過程不人道之外,這種以遊戲換取動物的方式,後續更是造成許多飼養問題。愛兔協會與多個動保團體近年來整理出台灣夜市、園遊會等小動物攤商以遊戲方式換取動物所造成的問題,共同呼籲政府應支持修法,積極禁止以遊戲交換動物的營業方式,以維護動物福利。
雖然2008年動保法修法時曾針對此狀況而制定了夜市條款(第十條第三款),當初立法原意就是要禁止夜市以遊戲交換動物的行為,但因法條文字定義錯誤導致業者有漏洞可鑽,以至於十幾年來有法條仍無法管制。現⾏動保法第⼗條第三款雖明訂,對動物不得有 之⾏為,包括「以直接、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的,⽽有虐待動物之情事,進⾏動物交換或 贈與」。然執法實務上,常因遊戲、娛樂無法歸類為「賭博」或「不當⽬的」,只要現場沒有明 顯虐待動物⾏為,或動物無明顯可⾒外傷,動保檢查往往難以落實,導致成為無效條款。事 實上,在 2008 年修法成⽴此條款時,因撈⾦⿂被當時農委會視為「兒時回憶」的⼼軟,才開 了這麼⼀個法條漏洞,導致 14 年來無法可管。
原動保法條文
(第十條第三款) 對動物不得有下列之行為:
三、以直接、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
說明:遊戲、娛樂的方式,沒辦法被歸類在「賭博及不當目的」,且只要沒有出現明顯虐待動物的行為,就無法使用此條款規範,導致此條成為一個無效的條款。
(第十條第三款) 對動物不得有下列之行為:
三、以直接、間接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
說明:遊戲、娛樂的方式,沒辦法被歸類在「賭博及不當目的」,且只要沒有出現明顯虐待動物的行為,就無法使用此條款規範,導致此條成為一個無效的條款。
建議修正
三、以直接、間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增列)或其他不當目的,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刪除)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唯經主管機關特例公告之行為、場所、方式的合法業者可例外排除。
三、以直接、間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增列)或其他不當目的,
以遊戲方式交換動物,出了什麼問題?
台灣愛兔協會公共事務組⾧林樵提出,近年來台灣飼養⽝貓以外寵物的⼈⼜⼤增,各種 ⼩動物的繁殖、販售無須執照,各地夜市、市集、園遊會中的動物攤商推出各式各樣的遊戲, 讓消費者可以積分或隨機⽐運氣等⽅式,換取⿏、兔、⿃、⿂、兩棲、爬蟲等特殊寵物,導致 遊戲過程不當對待、隨機獲得容易棄養、狀況不佳被當贈品、取得便宜不願醫療、⼩孩中獎 不敢帶回、運輸包裝安全性差等六⼤問題,分別陳述如下:
⼀、遊戲過程不當對待
流動式的寵物攤商,無法提供⼩動物們所需的安全環境,展⽰區過度擁擠、⾧時間遭觸摸、 遭反覆挑選、環境噪⾳等等,都是對動物的侵擾。更遑論套圈圈、撈⾦⿂、娃娃機等直接對 動物造成的騷擾問題。
⼆、隨機獲得容易棄養
打彈珠、轉盤、抽籤等⾮接觸遊戲贈送動物,因隨機取得物種的⽅式,民眾抽到的動物往往 不是⾃⼰所想要的,在毫無⼼理準備、對於帶回的動物飼養⽅式也不瞭解的狀況下,動物在 短期間內就遭棄養,或是帶回家後受到不當飼養的機率⾮常⾼。
三、狀況不佳被當贈品
活體遊戲攤商通常都有兼賣⼩動物,被當作贈品、中獎機率⾼的⼤多為已⽣病或狀況較差的 動物。⽣病的動物無法得到妥善的醫療與休養,反⽽變成業者便宜的遊戲贈品,⾮常不⼈道。
四、取得便宜不願醫療
由於遊戲取得動物的成本⾮常低,只花 10-50 元就取得動物的飼主,在⾯對未來動物傷病時, ⼤多不願意⽀付上千甚⾄上萬元的醫療費⽤,任其死亡或棄養。
五、⼩孩中獎不敢帶回
遊戲的價錢是⼩朋友的零⽤錢就可隨⼿負擔的⾦額,許多⼩孩得到動物後不敢告訴家⼈,可 能直接棄養在路邊,或是偷偷養在房間、社區公共空間、學校、朋友間輪流飼養等,動物無 法獲的適當的照顧,導致動物重病或死亡。
六、運輸包裝安全性差
贈品動物在取得後,攤商使⽤簡易紙盒或塑膠袋(⿂類)提供給中獎民眾。取得⼩動物後民眾通 常繼續逛街,期間⼩動物啃咬、尿濕等都會破壞包裝,使得⼩動物掉落、逃竄甚⾄飼主隨⼿ 放置忘記帶回的狀況⽐⽐皆是。
動團呼籲,應該全⾯禁⽌以遊戲交換動物來保障⼩動物動物福利。這樣才易於管理⽅便稽查、 ⼤量減少特寵棄養、寵物取得回歸體制、同時保護更多物種、移⾵易俗重建觀念與回歸原始 ⽴法初衷。六⼤益處陳述如下:
⼀、易於管理⽅便稽查
許多遊戲過程所產⽣的不當對待⾏為往往發⽣在⼀瞬間,例如撈⿂時的粗魯動作、掉出地⾯, 抑或中獎挑選動物時粗暴抓取等。稽查員在接獲通報後,⼀來夜市營業時,動保員已下班, 往往難以前往稽查;⼆來即使前往,亦很難當下、即時⽬睹或蒐證。
⼆、⼤量減少特寵棄養
⽬前政府單位對特殊寵物的收容尚未建⽴專責單位,對於各類特寵的不當飼養稽查標準也尚 未建⽴。禁⽌活體贈品⾏為,可以確實減少棄養與不當飼養的動物數量,減輕政府單位與民 間單位的負擔。
三、寵物取得回歸體制
禁⽌遊戲贈送動物之後,寵物取得的管道回歸到正式店家,未來寵物管理科將可以更有效投 ⼊店頭管理與輔導,單純針對繁殖買賣做管理。
四、同時保護更多物種
動保法經常被譏笑是貓狗法或⽑保法,全⾯禁⽌遊戲贈品動物之後,可有效顧及⿏、兔、⿃、 ⿂、兩爬等更⼤層⾯與範圍的動物福利。
五、移⾵易俗重建觀念
隨著民眾的動保意識抬頭,過去社會對攤商內⼩動物的無感已不該再傳承,越來越多的民眾 對相關攤位的動物處境表⽰痛⼼。是時候廢⽌錯誤的做法,讓下⼀代從⼩學習對待動物的正 確⽅式,培養新的愛護動物觀念。
六、回歸原始⽴法初衷
動保法 2008 年制定夜市條款時,本就要禁⽌遊戲交換動物,本次修改條⽂內容只是回歸最初 的⽴法精神,讓法條回復原本的實際功能。
議題相關報導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04150123.aspx (中央社)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20415/DVYCTXPWQRG77KIFXUSEGXTBRY/ (蘋果日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470/6241577 (聯合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894174 (自由時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415002485-260405?chdtv (中國時報)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30115 (中央廣播電台)
https://news.tvbs.com.tw/life/1767251 (TVBS新聞)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2-04-15/739811 (NEW TALIK 新頭殼)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6241501 (經濟日報)
https://ctee.com.tw/livenews/ch/chinatimes/20220415002485-260405 (工商時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rh5R_JD9xA (八大新聞)
https://pets.ettoday.net/news/2230674 (東森寵物雲)
[自立晚報] 終止以活體動物當贈品 跨黨派立委發聲
[更生日報] 停止負面生命教育 終止以活體動物當贈品
委員發言紀錄
時代⼒量陳椒華⽴委表⽰,時代⼒量很重視動保問題,尤其是動物福利跟尊重⽣命。法規只 有框在「賭博」或「不當⽬的」模糊地帶,國際上先進國家對於動物的保護相當重視,過去 利⽤動物作為活動贈品已經不合時宜。現在動保意識抬頭,⽽且科技進步,可以有其他替代 的贈品。台灣的法規實在需要與時俱進。時代⼒量⽀持終⽌活體動物當贈品的情形。也會與保團體合作提修法版本,也呼籲農政單位⼀個⽉內,提出修法前過渡時期政策措施,強化 業者輔導宣導,務必最短時間保障動物福利。
民進黨⽴委吳思瑤指出,寵物管理科終於上路,新單位有更強的政策能量,也應該帶來新作 為。過去夜市攤商以不⼈道的⽅式將動物作為遊戲贈品,這是「動保法的漏洞」,更是「⽣命 教育的死⾓」!當孩⼦對於動物被遊戲玩耍習以為常,誤以為⽣命可以拿來套圈圈或者是捕 撈等不⼈道對待時,尊重⽣命的動保教育難以落實。吳思瑤呼籲,⽣命教育從社會著⼿,攤 商以動物為遊戲贈品的陋習應該停⽌,寵物管理科須正視新時代動保意識,取得寵物的管道 應回歸合法店家,法制本⾝及執法都要全⾯精進。吳思瑤也將提出動保法修法版本,將動物作為遊戲贈品的⾏為加以禁⽌,以維護動物福利,也為下⼀代帶來正確的動保觀念。
國民黨林奕華⽴委表⽰,近年來因為低薪、⾼房價以及養育成本節節升⾼等因素,使得越來 越多的年輕⼈以養育寵物代替養育⼩孩。因此,動、寵物交易及衍⽣的動、寵物⾷品、醫療 ⽤品商機也逐年增加。林奕華強調,⾃⼰樂⾒動、寵物交易及相關周邊產業蓬勃發展,但必須讓經濟⾏為回歸單純經濟⾏為,動、寵物交易或贈與⾏為回歸現有的交易管理或贈與、領養規範。⽽不是⽤各種巧⽴名⽬⽅式,讓動、寵物交易,⽤遊戲或是抽獎等⽅式,規避管理。 如此⼀來,不但不尊重動、寵物⽣命權,更可能因為缺乏管理,造成相關疾病蔓延。因此, 林奕華主張舉凡利⽤動、寵物交換或贈與為名,但實際涉及其他經濟⾏為,都應⽴法禁⽌。 ⽽⾃⼰的修法版本也正在連署之中,希望本會期朝野共同努⼒,讓相關修法儘速三讀,以保 障動物⽣命權。
出席民眾黨⽴委蔡壁如認為「動物保護法」,⾄今修訂了 15 次,但是對於動物的保護仍然有 所不⾜。台灣夜市攤商以遊戲交換動物⽅式來營利的⾏為,致使⼩動物在夜市攤商展⽰區的 環境過度擁擠、⾧時間被觸摸、加上周遭環境吵雜,在在形成動物的壓⼒與侵擾,此外以兔 ⼦、⽼⿏等活體動物玩套圈圈或夾娃娃機,恐已違反動保法第五條第⼆項及第六條,使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前我國針對⿏兔⿃⿂兩棲爬蟲等寵物收容沒有建⽴專責機關,相關不當飼養稽查標準也未建⽴,針對夜市種種違反動物福利的遊戲換取動物⾏ 為,應有更明確的管理規範,減少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的⾏為,同時加強下⼀代的⽣命教 育,教導正確照護及對待動物的⼈道⽅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