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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勤社區騎樓棄養兔案件

正勤社區騎樓棄養兔案件
人在做、天在看;棄養別以為神鬼不知
8/13半夜凌晨,高雄是個狂風暴雨打雷閃電的夜晚,一位民眾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將自家的兔兔遺棄在正勤社區騎樓,從01:00:54停車>走進>丟棄01:01:04,總共只花了十秒鐘。

社區馬路對面是一整片未開發的廠房空地,空地與河川便道內有大批放養狗群,而下大雨的時刻通常都會在深夜聚集在社區騎樓。直到半夜值班志工聽到不尋常的狗群的叫聲後,反射性的出外查看,立即發現這隻在防風暴雨深夜遭遺棄又被浪犬隔著籠舍吠叫的棄兔,於是趕緊先給予緊急安置。隔日志工依循監視器畫面內容,逐一反向尋找相關資料,並透過各種方式以及連繫下,很幸運的第一時間順利掌握到棄養人相關資料,並於約談棄養人到案。(約談細節恕不公告)

本案件是標準「父母丟棄子女寵物」典型案例,不管是基於課業、轉學或其他任何因素,這種由長輩親身做飼養示範的問題一直存在。被抓到後總是狡辯自己並非棄養,認為只要不是丟在野外,就可以減輕自己棄養的道德罪惡感, 而且一定會有鄉愿的網友認為至少他不是丟野外...(有這種觀念者,隨意棄養的問題其實你也推了一把)。※這樣棄養很安全????若不是半夜志工警覺聲音不對去查看,那麼一早社區民眾送來的大概就是率爛的鐵條籠跟屍體了。

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電眼,這不是愛兔協會第一次抓人的案例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案例。可以走司法途徑讓案主跑警局跑、檢察署、一顆心懸著掛著心理疲憊個累個兩三年(我們做過)等著變成有前科的人;也可以簡單的把資料都提報給動保處先罰個三五萬再讓你或你女兒變成有棄養紀錄的人;當然也可以選擇讓你(或女兒)試著親自去完成自己的最後送養責任,讓案主以親身經歷告訴大家無法飼養時只要好好做刊登跟送養就可以,千萬不要任意棄養。

反正棄養事實、協議書中都已承認。後續怎麼做,就取之於案主犯後態度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