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日市場傳屍臭、八兔緊急救援案
外生自稱愛心中途、照顧不佳且返國全數棄養
外生自稱愛心中途、照顧不佳且返國全數棄養
案件緣起
2020年七月初,愛兔協會接到台中市動物保護處(以下簡稱動保處)稽查員的聯繫,起因是某社區居民聞到社區內有持續臭味且漸漸散發屍臭味,於是社區住戶趕緊報警處理。之後經刑事警察查訪後發現,原來社區內的臭味來源為公寓內某外生大量飼養動物且出現動物屍體未清理, 於是案件由警方轉給動保處接手處理。
保處稽查紀錄與現場環境
動保處初步勘查與處理動保處現場勘查時先確認該房舍的租戶是一位馬來西亞籍留學生(以下簡稱T先生)以及同居的女友(以下簡稱P小姐),自稱是有愛心動物中途(其實都是網路領養來、非常態定義的動物中途),認為自己具有正確飼養知識且能力足夠....但志工與動保員實際進入現場租屋處內發現有10隻兔子以及4具兔子屍體,另外還有2隻貓。雖然現場有發現動物遺體,但因沒有虐待動物的直接證據,動保處只能先開立勸導並列入後續追查,無法第一時間直接沒入動物。除了屍體腐爛發出的臭味外,環境中大量動物排洩未清理以及屎尿滲入建築牆壁縫隙所累積的味道也是揮之不去。
本案後續動保處追查期間又陸續有2隻兔子過世,隨後該留學生聲稱即將要離開台灣決定不再飼養。本案動物陸續過世顯然飼養狀況並不樂觀,因此動保處決定聯繫愛兔協會商討後續接手照顧事宜,並將動物直接全數帶離。(本案共計14兔2貓、其中六隻兔子已死亡)
案件中的兔兔們
志工現場狀況
志工原本希望盡速到現場處理,但後續因位案主T先生非常難以聯繫且經常無法接通電話,等動保處好不容易再次聯繫上已經是7月底了。當時間確認後,協會志工和動保處稽查員立即前往該處所處理案件。2020/07/31下午四點半,愛兔協會志工與動保處人員抵達現場,但T先生遲遲沒有下樓開門,電話連繫後推託是正在上廁,相關人員只好在樓下等候。經過約十多分鐘的等待後,T先生終於下樓開門讓工作夥伴進入二樓的處所,其實志工在走入樓梯間時就已經聞到濃濃的「動物排洩」味了,是那種動物排洩累積很久未清的臭味。
很糟糕的現場環境以及堆積乾固的尿垢
現場的兔兔們
志工進入現場後,屋內當事人T先生與P小姐兩人(那為何不開門?),現場有大概清掃過的感覺但其實還是相當雜亂,好幾個兔籠被集中在客廳中間,房屋四周角落則是滿滿未清的兔兔糞便與屎尿乾燥後累積的層層汙垢,部分區域的汙垢還是液體膏狀。其實以現場狀況來看,志工經驗研判剛剛會晚開門應該是正在緊急打掃而不是上廁所,等打掃完才開門讓動保處與協會志工進去。
志工現場清點兔兔並做紀錄
兔兔來源
當日根據T先生自述,自己平時擺攤做生意所以沒時間照顧動物。這些兔兔的來源都自稱是從台中、嘉義、高雄等地去救援回來的。對談過程中T先生大都以動物救援者自居。雖然自稱中途,但事實上T先生並沒有實際送養或一般動物中途該有的刊登或送養作為,志工詢問既然是中途為何沒送養或絕育時,T先生只推說因為怕送養兔被照顧得不好,所以不敢送養。註:協會觀點,雖然動物是向別人領來照顧,但未有實際送養作為者,其實比較像是單純飼主而非動物中途。
當動保處確認案主身份並完成讓渡手續後,志工開始逐一清點兔兔並詢問來源以及年紀、現場做基本的目視物理檢查、同時一邊做案件紀錄並給兔兔編號,本案件中所有兔兔原飼主都是用特殊字的疊字來取名,意思是這樣每隻兔兔都不會跟人家撞名或重複 (這成了後續重要的線索),但因為每隻兔兔回協會都會另外再給編號取名,所以志工只記錄兔兔名字的同音(或相近)字做辨識。初步檢查兔兔們的健康大致良好,但大多數都是指甲過長未修剪、男生兔兔可能因度緊迫而呈現睪丸縮進去的狀況(經檢查才發現是男生),其中第五號兔兔已明顯生病,皮膚無彈性已呈現脫水狀態,糞便如小碎石班細小必須優先送醫。兔兔救援完畢後現場尚有兩隻躲起來的貓咪,案主已想要幫貓咪絕育完再送養為由拒絕交付給動保處。這部份只能由動保處人員依動保法做後續處理。
簽署讓渡 / 現場紀錄
指甲未修剪 / 現場幫兔兔作編號紀錄
逐隻做基本檢查
疑似脫水
烏日一:XX(譯音)∕女生∕三歲烏日二:摳摳(譯音)∕男生∕三歲
烏日三:Mui Mui(譯音)∕女生∕三歲
烏日四:斑斑(譯音)∕男生∕三歲
烏日五:源源(譯音)∕男生∕三歲
烏日六:粘粘(譯音)∕女生∕兩歲
烏日七:炭炭(譯音)∕男生∕兩歲
烏日八:批批(譯音)∕男生∕兩歲
現場的貓咪以及處所環境
場外花絮
本案件地點位於烏日區的某黃昏市場內,下午救援行動聚集了不少路人與鄰居在樓下圍觀與等候,當兔兔由志工帶下樓時群眾竟然出現一片歡呼聲,除了好奇兔兔的狀況外,不時有早該帶走了、還有幾隻、聽說裡面好恐怖、樓梯間都聞到臭味、聽說還有屍體…等等不絕於耳。志工可以想像這個案件應該已經與社區民眾出現過摩擦或不滿。
回到愛兔之家的兔兔們
回到愛兔之家的兔兔們
案件後續資訊本案件於協會粉專公告後,有兔友陸續提供各種資料佐證,證明這些兔兔大部份都是自已(或前女友)買來養或自家兔子所生(附件存查保密),只有少數幾隻雖是從別人手中認養(所謂的救援!?)來的,案主一直都是當成自家兔兔在養,根本不是中途..從各兔友所提供的資料中,T先生與其女友所共養的兔兔照片與網路分享對話看來,女友看起來並非現場所看到的P小姐,案件的兔兔是否有其他因素被放棄則不得而知。雖然T先生對動保處是聲稱要回國不再飼養,但未來仍須嚴防案主或謊(或前女友)繼續飼養。
飼主與兔兔過去的網路資料(兔友提供)
其實目前台灣法令並沒有規定外籍人士的飼養相關規定,對於外籍人士飼養寵物並沒有嚴格限制,但現行國家寵物晶片制度中的身份資料欄位有「身份證字號」一欄位,故大多數飼主在幫自家毛小孩進行寵物登記時,都會以具有法律上住民意義的「身份證字號」或「居留證號」為主(非護照號碼),一來是為了落實法律上的飼主責任,二來也是給動物們多一層保障。
以愛兔協會為例,愛兔協會在兔兔送養時通常都會伴隨寵物晶片與寵物登記一起辦理,因此沒有國籍或「居留證」的外籍人士,通常都會被拒絕,畢竟外籍人士時間到了(無論是求學工作)就必須面對離境的困擾,幫寵物辦理出境又有費用與其他相關風險存在,因此外籍人士向愛兔協會辦理認養的確事難度較高,申請被拒絕與申請人是否愛動物或有沒有飼養能力無關。
即便如此,有成功向愛兔協會申請到兔兔的外籍人士其實也不少。這些人士除了知識、經驗等基本條件之外,大多已經具備完全獨立的經濟能力、固定且穩定的職場工作、有自己的房舍、可獨立的處理認養動物所有大小事、心裡已經做好被拒絕的認知與勇氣等等。其中可以獨立的處理認養動物所有大小事這點很重要,一些年輕男女朋友的共養需求(尤其是學生)、無法釐清誰是最終法律飼主、大小事需要他人協助出頭等等的申請都是會被拒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