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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 - 高中活兔解剖案件 嘉市府調查公文:違反動保法

高中活兔解剖案件 嘉市府調查公文:違反動保法

 
中時
 
湯雅雯
      
愛兔協會指出,從嘉義市政府回函的調查公文來看,活兔解剖案確實違反動保法。(愛兔協會提供)
愛兔協會指出,從嘉義市政府回函的調查公文來看,活兔解剖案確實違反動保法。(愛兔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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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愛兔協會去年11月底接獲民眾檢舉,指嘉義市嘉華高中某老師於生物課中,擅自決定以「活生生的幼兔」取代過往已經備受爭議的青蛙解剖實驗。解剖活兔過程還被學生圖文描述寫入部落格。痛批這名老師做了生命教育最壞示範,要求教育部介入調查。

愛兔協會表示,今天收到嘉義市政府的調查公文回函,文中指出,查該案已違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得進行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定課程綱要範疇,依《動物保護法》第24條規定,已函知該校不得再有違反動保法第18條規定情事,違者將逕依動保法第29條規定裁處。

愛兔協會指出,從調查公文說明,該校確定違法《動物保護法》無誤。但該校在事件曝光後,找一堆人來背書,又說該案不違反動保法,過程人道合法,動保不該干涉學術自由,還大動作找律師對愛兔協會提告,害協會莫名其妙被一堆人罵,現在市府發函後確認「打臉」後,該校又偷偷把當時的聲明下架,實在不是一個辦教育單位該有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