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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促進非犬貓動物福利政策 民團推多元物種分類分級機制

促進非犬貓動物福利政策 民團推多元物種分類分級機制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今日舉辦「非犬貓動物福利政策推進」公聽會。(記者謝君臨攝)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今日舉辦「非犬貓動物福利政策推進」公聽會。(記者謝君臨攝)


2024/07/18 15:0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郭昱晴今(18)日舉辦「非犬貓動物福利政策推進」公聽會,針對犬貓以外的動物相關福利政策,包括:「多元物種分類分級管理機制」、「輸出入與繁殖販賣管制」、「飼養照護與動物福利標準」,以及「棄養逃逸處裡與相應行政量能」等4大議題,期盼農業部等單位能夠在制定上更審慎考量。

郭昱晴表示,台灣寵物飼養風氣日盛、商機龐大,然犬貓以外動物,從源頭的輸出入與繁殖販賣、飼養者的管理與動物福利標準設定、後端棄養逃逸案件的行政處理量能等,皆未能與實際狀況接軌,無法有效維持市場秩序與動物福祉,藉此召開本次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交流。

關懷生命協會副執行長周瑾珊表示,多元物種分類分級管理機制應考量動物福祉、公共安全與行政量能等條件,積極源頭管理重於事後查緝懲治。建議主管機關須清楚界定「寵物」認定條件。根據現行「動保法」,以玩賞、伴侶為目的飼養的動物都是寵物,範圍過大,且不夠明確;也應考量預防疾病傳染等問題。

台灣愛兔協會公共事務副主任林樵指出,輸出入與繁殖販賣管制的分級管理制度應將各物種劃分為白名、灰名單、黑名單3等級進行輸出入管理,並考量傳染性疾病、輸出入符合動物福利等,召集專家擬定管理規範。此外,飼養指南需完備「寵物飼主」、「繁殖業者」、「展演場所」3種飼養身分的標準。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認為,各物種的飼養照護需以滿足動物自然習性為原則,且動物於寵物、展演、經濟、學術等不同目的,飼養照護、福利標準、管理制度即需有不同要求;邊境管理則以「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為主,正面表列開放物種,並建立「飼養指南」,同時賦予其強制力,並落實稽查。

台灣鳥類救援協會祕書長吳羽心說,動物遭棄養或逃逸後需要大量行政支援,但現行公立收容所與全國私人動保單位的非犬貓收容能量,從空間到專業照護人員,都不足以應付現況。應積極建立與民間團體的協力機制,緩解目前問題,也為未來分級機制建置後援基礎。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議題研究主任林岱瑾表示,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如欲討論各物種的管理、獸醫訓練等,都必須納入公私協力一起考量。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執行長林憶珊說,物種分類分級管理機制應以「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為主,明訂那些物種可飼養,希望主管機關界定寵物的範圍;展演物種也應有總量管理的概念,例如:狐獴與水豚這類型的寵物。

對於民團建議,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回應指出,非犬貓管理分級機制會將有攻擊性、對自然環境衝擊疑慮、台灣飼養環境不符合其動物福利的物種列入黑名單;一般飼養條件較易達成,且符合動物福利者,就會列在白名單,並發布飼養指南;由於灰名單物種較不普遍,因此仍待商議。

陳中興說,各界針對白灰黑名單管理的訂定制度或模式差異性不大,至於管理強度、方式,以及「同意飼養為原則」或者「禁止飼養為原則」,這部分就必須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