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兔之家收容原則
說在前頭
首先要向所有關心寵物兔權益的兔友及通報人致歉,愛兔協會因人力、設備件等等綜合考量,勢必無法滿足來自全國各地的通報案件,且協會是以教育宣導、推廣正確飼養觀念為優先的民間單位,並非以「收容為業」的收容處所。愛兔之家收容案件必須符合「危及生命」、「重症傷殘」、「場所終止」、「社會公平正義」等條件為優先。因此協會制定以下安置與收容原則,以做為案件通報時的參考依據:
一、拾獲無主棄養動物:
民眾於野外、郊區等地區拾獲無主棄兔、天竺鼠或倉鼠且已經先行帶回者,通報人請於兩週內(自撿到之日起)填寫線上救援通報書,協會於案件收到後會由志工與您接洽後續收容與安置作業。相關通報書網址:https://goo.gl/cqJ36D
- 拾獲者未經通報就直接帶來愛兔之家者,一律拒絕。
- 通報書內容資料填寫不全或造假者,一律退單。
- 拾獲時間超過兩周未即時通報,且有持續飼養之行為者,均視為飼主間的飼養行為,恕不再提供緊急安置服務。
- 被反覆輾轉多次換手的案件,協會無法得知實際狀況,恕無法受理。
- 如已通報其他動保單位時,請先耐心等候該單位回應並以該單位處置為主,勿重複通報以免浪費資源。
- 特殊狀況:若野外發現的疑似棄兔地點已經出現以下狀態(長時間存在、已成群、出現地底通道、反覆生育)時,基本上該區已經成為獨立生態圈幾乎沒辦法一次抓完,只要沒有一次完全救援,遺留的兔兔很快會生育回復原本狀態,因此類似案件就只能先列案觀察,等待出現適合的時機(例如地主決心開發、公單位徵收施工等等)出現時,再由協會配合地主一次處理完。
二、寵物店、寵物用品店、觀光農場或其他營利單位:
- 如該店家屬於結束營業、惡性倒閉等(會持續飼養與產出的前提已消滅),店內尚有活體需緊急協助安置者,協會將會同縣市動保員與轄區員警進行安置收容作業。例如:※薇閣寵物店惡性倒閉撤,協會緊急接手處理。
- 動物展示、演出或餵食體驗等農場或展演場所,若已確定要完全關閉不再營業者,協會將會同縣市動保員與轄區員警進行安置收容作業。
- 寵物店內照顧不周且事實明確者,協會將函轉主管機關進行稽查,店家尚有持續活體銷售行為時,恕無法進行安置收容作業。
- 動物展示、演出或餵食體驗等噱頭做為營利號召的農場與商家,除非依照第2點完全撤收,否則無論任何理由協會均拒絕收容。
- 通報人若自行向寵物店、營業場所等店家以購買、認養等方式索取動物後又希望協會安置的案件,恕無法供安置服務。※因為這只是幫店家收爛攤子,店家依然會持續進貨並照顧不周。
- 任何以金錢或有價交換方式帶走並要求協會收容者,恕無法提供收容安置。
- 協會資源來自社會大眾捐助,不能讓協會變成是在幫商家解決問題。遇到店家不善待動物,請直接舉報至各縣市的主關機關「動物防疫所」或「動物保護處」,無論檢舉是否立即見效,只要持續檢舉就會對店家有警惕作用。任意從店家帶走就動物只讓店家不付責任的持續進貨牟利,此行為等於是變相殘害後續無止盡的小動物。
三、實驗室白兔:
- 如該實驗室屬於機構結束(倒閉)者且未來不再有活體產出時,請通報人提供實驗機構計畫主持人簽署之實驗兔日誌(確認實驗狀況與疾病)後,方可受理安置服務。
- 如該實驗室只是單一計劃、科目、學期結束,但未來依然會有持續產出之行為者,恕不提供直接安置。
四、自家飼養兔、有主人的兔子:
- 民眾自家兔不續養,恕無法提供直接安置。
- 協會目前試辦有主兔自費安置送養,飼主可依照內容提出申請。
- 兔友自行進行飼養關懷且將兔兔帶回者,恕不提供直接安置服務。 ※不鼓勵半手愛心
- 如果您的案件是向別人「索取而來照顧」的案件(無論任何原因),基於不鼓勵半手愛心的原則,協會無法提供收容安置服務。
- 以上不符收容原則的通報案件,協會均提供緊急物資申請、線上刊登送養、代刊協會粉專與自助送養等等的間接協助。
- 任何試圖明示暗示以自殺、傷害、放生等以傷害生命為要脅的案件或通報,基於不鼓勵也不樂見未來變成經驗複製的原則,類似案件協會均不受理。(註一、拒絕道德綁架原則)
五、教育場所飼養:
如幼稚園、國小、安親班等教育場所內所飼養的寵物兔,若確定未來從此不再飼養動物時,協會受理後將會同縣市動保員與轄區員警進行後續安置收容作業。
- 申請單位須由校長、事業負責人或董監事以上職務代表簽立不再飼養切結。拒絕職員代簽。
- 未簽定切結或志工聯繫感覺有意再養者,會直接拒絕。
- 案件須動物全數轉讓、園區完全撤除,不再留下任何動物才可受理。
- 由班級、老師或學生飼養在教室者,視為「有主兔」請依本規章第三項辦理。
六、各縣市收容所:
全台各縣市公立收容所內的收容的寵物兔,屬於已有人照顧且無立即生命危險的緊急狀況,因此收容所內的兔兔(或天竺鼠)協會建議由民眾優先直接領養為主,不再另外安排救援。偶遇特殊狀況(例如重症或特殊案件)時,所方都會主動聯繫愛兔協會,民眾無須另外通報。
- 協會不接受民眾自己去收容所領出後要求轉到愛兔之家。
- 收容所內的兔隻數量過多或特殊狀況需要協助時,會由所內獸醫師向協會提出會需求協助。
- 協會不定時會派員去瞭解各收容所狀況並給予必要協助。
七、其他團體協助:
其他立案動保團體、機構或相關合法單位,因處理案件、進行行政監督、田野調查等狀況遇到需要安置寵物兔時,可由該單位業務負責人直接電話聯繫協會,雙方約定後派員帶兔兔到愛兔之家安置,在能力狀況許可下協會儘可能的協助安置。
- 未立案機構私人或團體,述無法提供服務。
- 動保圈內爭議性高或動保蟑螂等單位,不在合作範圍。
- 過度使用本服務的團體或單位,會被視為用案件打廣告但不願善後,依照不鼓勵半首愛心原則,會拒絕喔。
八、拾獲無主棄養動物:
民眾於野外、郊區等地區拾獲無主寵物兔且先行帶回者,請通報人請於兩週內(自撿到之日起)填寫線上救援通報書,協會於案件收到後會由志工與您接洽後續收容與安置作業。相關通報書網址:https://goo.gl/cqJ36D
- 拾獲者未經通報就直接帶來愛兔之家者,一律拒絕。
- 通報書內容資料填寫不全或造假者,一律退單。
- 拾獲時間超過兩周未即時通報,且有持續飼養之行為者,均視為飼主間的飼養行為,恕不再提供緊急安置服務。
- 野外棄兔特殊狀況:若野外發現的疑似棄兔案件已經出現以下狀態(長時間存在、已成群、出現地底通道、反覆生育)時,基本上該區已經成為獨立生態圈,沒有一次抓完的可能性,算是處於無法救援的狀態。因為只要沒有一次完全救援帶走,遺留的兔兔很快會生育回復原本狀態。類似案件就只能先列案觀察,等待出現適合的時機(例如地主決心開發、公單位徵施工等等)出現時,由協會配合地主一次處理完。
九、拾獲台灣野兔(原生動物):
若在野外拾獲的兔兔疑似台灣野兔(台灣特有亞種、原生動物),因為台灣野兔並不是寵物兔也不適合居家飼養,基於保育以及原生動物復育的立場,建議拾獲者儘速依照下列原則處理:
- 野外拾獲兔若經鑑定為「台灣野兔」的成兔且無外傷時,基於台灣特有種保育立場,請通報人進行原地復育野放即可。
- 拾獲「台灣野兔」的成兔但因車禍、遭其他動物攻擊且有明顯外傷時,請先協助送往鄰近的非犬貓野生動物醫院並連繫協會,由協會與醫院接洽後續。
- 拾獲「台灣野兔」的乳幼兔當下,若棲息地遭無破壞且完整時,請通報人進行原地放回即可。
- 拾獲「台灣野兔」的乳幼兔,但棲息地已遭破壞、移除、開發等狀況而消失,或案件已輾轉換過幾手無得知實際拾獲地點時。請趕緊聯繫愛兔協會,協會提供緊急收容與照顧,等離乳後進行適度野放訓練,帶至協會選定的秘密棲息地進行復育野放。
- 目前可提供台灣野兔知識諮詢與協助的單位如下:
- 台北愛兔之家(台北內湖)
- 台灣特生中心(南投集集)
- 高雄愛兔之家(高雄前鎮)
- 野灣動物醫院(台東池上)
十、其他類別案件請求:
非上述常見類別之外,其他因故產生寵物兔(鼠)收容需求的案件,可依照相關步驟與人員向協會提出申請,但協會仍會視收容量狀況與人力,改以其他方式協助:
- 房東於租處發現租客棄養:請房東檢附租約資料提供給協會之後,即可受理。
- 檢附資料以正式租約為準。
- 只憑LINE對話、或親友借住等非正式租約均不受理。
- 飼主過世之案件,三個月內可由家屬或親友代申請(附死亡證明與代簽讓渡),即可受理。
- 以醫院、法醫或檢察官開立的死亡證明書為準。
- 單純的印刷訃文恕無法受理。
- 獨居無親飼主過世,可由里長代申請(附死亡證明與代簽讓渡),即可受理。
- 飼主因案遭檢察機關無預警收押者,可由社工、警局、看守所志工代申請寵物收容。(受刑人需簽讓渡書)。
- 飼主因案須入獄服刑者(法院判決、有預告期),請飼主預先簽好讓渡書,檢附判決書與報到通知書申請。
- 飼主因違反動保法、野保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而喪失飼主資格時,由縣市防疫所動保員代申請。
- 社福機構之收容人、住民,其入住前所飼養的寵物,可請飼主預先簽好讓渡書並由機構社工代申請。
- 外籍人士(外派、留學、旅居等...)回國而無法持續飼養者,請使用自費安置送養。
- 尚未產生實際棄養或不當飼養事實的推論、猜測、假設等等推理案件,協會無法受理。
- 只有帳號、網址,但沒有當人其他實際聯繫資訊的案件,協會並非司法單位,無法受理喔。
- 已經在警察局、消防隊、動物園、植物園等非寵物專責的公家單位,該單位會自行決定通報愛兔或是依行政程序轉專責單位。
- 其他特殊狀況,請事先通報後由協會收養組認定之。
十 一、其他:
以上條例相關內容,將視協會資原分配應用情況隨時修訂並公告,並以最新修訂版本為主。
申請安置受理後的注意事項:
愛兔協會願意照顧每一隻真正需要幫助的兔兔,持續照顧到成功送養或終老為止,但基於現有人力、資源與經費等現實因素限制,不可能豪無上限的持續收容每個通報案例,因此當您準備幫兔兔申請愛兔之家安置前,懇請協助依照下列步驟完成以下必要程序:
- 確認合乎上述急難救助原則(不符者退件)。
- 填寫完整的通報書(線上填單)、依規定填寫。
- 通報人就是實際拾獲或正在照顧兔子的人(非相關人勿填)。
- 完成申請後與志工協調接送時間(不是直接帶來!)。
- 床位長期嚴重不足,通報人須有充當臨時褓姆的準備。
- 可先帶兔兔到兔醫院完成基本健檢(請自費)。
- 約定時間當日請通報人(本人)親洽。
- 通報人請配合協會做必要之訪談與記錄並與兔兔合照。
- 配合完成安置程序。
註一、拒絕道德綁架原則:
協會從事寵物兔之救援、安置、救援、結紮與送養均為免費義務工作,志工們願意在符合社會公義與急難救助原則下提供一切可行的協助方案。但若通報人若以丟棄、殺害、放生、送收容所、暗示棄養、自殺、人工傷害等方式做為收容或其他要求的手段時,本會將將直接不與理會並將記錄轉成動保主管機關稽查。
註二、愛兔之家「床位」之定義:
愛兔之家現所謂「床位」的定義不單單指兔籠而已。「床位」係指協會志工照顧一隻寵物兔所需的人力、物力、空間、醫療與志工比等等綜合資源,屬於妥善照顧一隻棄兔所需的綜合指標,因此請通報人不要以為直接捐兔籠來就可以解決「床位」不足的問題喔!
註三、收容壓力:
愛兔之家每年的收容量不斷攀升,平均每年幾乎都多達200件以上,床位超收量其實壓力很大,過度收容的問題會讓照顧品質下降,因此僅能安排急難救助的案件入住愛兔之家。
註四、群體安全原則:
未經協調或直接帶兔兔來愛兔之家,除了會有床位、人力等問題外,也有未知傳染疾病的風險、成無方便棄養管道的不公義現象,尤其疾病問題一旦疏忽將直接危急愛兔之家內兔兔。因此在群體安全優先的考量下,所有入住愛兔之家的兔兔須以預約方式進行。